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該案經軍事情報局警覺主動反應回報後,陳國瑋遭到軍方及調查局逮捕到案。圖為軍情局外觀。(資料照,記者林正堃攝)
2017-05-1615:05
〔記者項程鎮/台北報導〕高等法院今天審結空軍退伍上尉陳國瑋共諜案,陳國瑋協助我方情報人員匯款到對岸,竟反遭中國吸收當共諜,高院痛批陳長年受國家栽培,卻遭中國利誘和威脅,助敵從事間諜活動,由於陳未刺探情報成功,因此依國家情報工作法和貪污治罪條例等罪,判處3年6月,還可上訴。
陳國瑋82年9月從空軍官校畢業,90年以上尉軍階退伍,104年4、5月間到中國依親經商並在上海開餐廳,他曾提供管道,讓我方情報人員匯工作經費到指定帳戶,遭中國國安部門查獲後,反過來吸收他回台刺探和蒐集情報。
陳國瑋被捕後,否認當中國間諜,只承認刺探蒐集國家機密,以及行賄我方情報人員「小奇(化名)」。
高院不採信陳國瑋辯詞,認為我方情報人員小奇警覺高,沒有實際洩漏國家機密給陳,但他雖沒成功蒐集情報給中國,沒造成國安的重大實質損害,仍屬未遂犯,高院質疑陳擔任軍職並受國家栽培,應以國家安全和福祉為依歸,竟不潔身自愛被中國吸收,判處3年6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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